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实施细则
2006年11月14日集团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为做好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工作,根据《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2003年8月18日,经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3]196号文件批准,郑州汽车客运总公司、郑州联开运输总公司、郑州市交通运输总公司组建为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原职工与三家参组企业订立的劳动关系,自组建集团公司之日起,自动变更为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关系。企业改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团公司与所有在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二、职工安置意向的选择
1、职工自愿选择安置意向,填写《职工安置意向选择登记表》。填写时应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其中一项,并由本人签名(盖章),选择两项及以上的无效。
2、现已批准离岗休息(含提前内退)的职工,不再填写《职工安置意向选择登记表》,直接签订《内部退养协议》。
3、改制时选择内部退养而年龄尚未达到郑交集团政[2004]37号文件规定离岗休息年龄的职工,继续填写《内部退养人员选择登记表》,可以选择愿意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离开劳动(工作)岗位。改制后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返聘,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一般职工返聘,由总公司或单列单位审批;中层管理人员返聘由改制后企业组织部门审批。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1、职工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本人应根据《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填写《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申请》。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以在集团公司工作年限与在原参组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申请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符合签订五年期限合同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签订五年期限合同,也可以申请签订三年期限合同。
凡未书面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意见的职工一律签订三年期限合同。
2、本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意见后,单位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总公司或单列单位审批。
3、改制后企业根据劳动法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内部退养协议》的签订
1、选择内部退养的职工应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内部退养协议。内部退养协议明确规定职工内部退养期间的生活费标准和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选择内部退养的职工2004年缴费基数未计入2003年年终奖的,可将2003年年终奖(以审批发放册为准)计入2004年缴费基数。
2、签订《内部退养协议》时,在岗职工岗位工资低于职工岗四岗的按四岗标准执行,不在岗职工一律按职工岗三岗标准执行。原已办理离岗休息的职工,符合本款条件的按本款办理。自签订《内部退养协议》的次月起执行。
五、《缴纳社会保险协议》的签订
符合协议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选择协议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与改制后企业签订《缴纳社会保险协议》。
六、职工自愿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处理。
1、职工自愿选择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持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转往郑州市失业管理机构享受失业待遇,也可转往职业介绍机构。
2、转往郑州市失业管理机构的 职工,应自选择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提交5张一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规定时间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证》及《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 并在60日内持《失业证》及《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失业待遇相关手续。
选择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企业及郑州市失业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影响本人失业待遇,责任自负。
3、转往职业介绍机构的职工,可持集团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直接转往市职业介绍机构。由职业介绍机构按照政策规定保管个人档案,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办理退休、调动等手续。
4、现在国外因私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给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
1、凡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完毕后,企业人事部门出具手续,领取经济补偿金。
企业向职工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时,职工的身份、工龄以档案记载为准,补偿金不满一元的按一元计算。
2、凡已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企业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本人应在3个月内到企业领取,在国外人员可适当延长。
八、有关问题的规定
1、凡是在集团公司从事承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视同为在岗职工,这部分职工的确定由各总公司和单列单位负责。
以上人员岗位序列的确定可按本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时间的长短,由各总公司和单列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
今后,各单位对在集团公司内部从事承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应按在岗职工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妥善做好不在岗职工安置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在调查了解每个不在岗职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改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不在岗职工工作。
(1)符合改制内部退养条件的,可以选择内部退养;(2)符合协议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选择协议缴纳社会保险;(3)要求上岗的职工,各单位应根据情况逐步加以解决,凡是集团公司双职工下岗的,应保证一人上岗;在改制过程中空出的岗位,各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履行上岗手续;(4)要求上岗职工暂时无法安排的,在企业改制后按有关规定安排转岗培训,积极安排上岗;(5)不在岗的职工按改制后企业规定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仍未上岗的,终止劳动关系。(6)改制中不在岗职工可以选择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关系,企业按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3、集团公司组合中原参组单位部分中层领导职务有变动,在改制中符合内部退养且本人申请内部退养的,可参照集团公司2004年3月4日《关于执行[岗位工资制实施办法]、[职工离岗休息暂行规定]具体问题的说明》有关规定执行。
4、在职工安置方案中未明确的特殊问题,各单位要认真了解情况,属于改制范围的,按改制政策解决,不属于改制范围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今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集团公司所有职工应按规定参加企业改制,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企业改制的,视同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自动离职办理。对未在集团公司上班的职工,所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在外地的可用挂号信通知,并做好通知记录。
十、《职工安置意向选择登记表》、《内部退养人员选择登记表》、《内部退养协议》、《缴纳社会保险协议》、审批后的《返聘协议》和审批后的劳动合同期限等原始资料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改制工作,认真做好改制政策宣传、会议组织、表格填写、劳动合同、协议签订等一系列涉及改制的工作。改制政策的宣传应全面、具体,不漏一人,召开会议要有签到、有内容、有会议记录。改制职工安置工作填写的表格、合同、协议申请等原始资料要真实、可靠。
十二、《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改制领导小组职工安置组负责解释。